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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第十三师拟建新星市医养结合型养老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2月17日-2020年12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902-2352166
通讯地址:新疆哈密市大营房建设大厦第十三师生态环境局
邮编:839000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第十三师拟建新星市医养结合型养老院建设项目 |
第十三师拟建新星市(黄田农场)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民政局 |
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该项目位于第十三师拟建新星市医疗用地范围内,拟建市团结路以东,屯垦路以南,创业路以北,国泰路路以西。该项目南北长133.8米,东西宽84.147米,项目区北临黄田农场的和瑞小区,地理坐标为42°47′37.79″,E93°43′15.38″。建设内容:养老院综合楼一栋、污水处理设施等,项目总占地面积11258.87m2,总建筑面积为6263.31m2。项目总投资1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5.71%。 |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1)废气:污水处理设施采用地埋式,周边进行绿化,定期向设施周边喷洒植物吸收液等措施,确保恶臭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相关标准。餐饮油烟经收集通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油烟管道排放,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排放标准。(2)废水:运营期产生的医疗污水采用《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中一级强化处理工艺、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与生活污水由化粪池处理,项目废水均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后,排入黄田农场下水管网,最终由黄田农场(新星市)污水处理厂处置。项目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管道、医疗废物暂存间场地应有防腐蚀、防渗漏等措施。(3)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须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分类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禁止外排或自行处理。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要求;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主办 兵团第十三师办公室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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