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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师新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8月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兵团第十三师   作者:生态环境局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2-08-06 13:35:43

根据我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8月6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8月6日-2022年8月16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02-2352166

通讯地址:新疆哈密市大营房幸福路第十三师机关楼三楼生态环境局

邮编:8390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第十三师新星市人民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行政许可决定

师环告〔2022〕3 号

2022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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