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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师新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新疆班超镁业有限公司盛镁镁业至晋美镁业煤气管道”等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来源:兵团第十三师   作者:生态环境局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2-09-01 13:18:5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新疆班超镁业有限公司盛镁镁业至晋美镁业煤气管道”   “第十三师新星市新星经济技术开发区二道湖工业园集中供热供汽项目“    “哈密市海灵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环保建材建设项目”   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1日-2022年9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902-2352166 (如无法下载相关文件 请致电索要)

通讯地址:新疆哈密市大营房建设大厦第十三师生态环境局

邮    编:83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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