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十三师政务网门户网站
近期,各地户外火灾高发,多数为人员野外用火不慎引发。清明节即将来临,人民群众焚香、烧纸、点蜡等各类祭祀和郊外游玩活动增加,火灾风险加大。师应急管理局发布安全提示,提醒公众注意防火安全。
1、暂停祭扫的地区,禁止在公墓、陵园外和小区、居民楼内焚烧纸钱,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允许祭扫的区域,倡导用植树、献花等文明方式寄托哀思。
2、祭扫点烛、燃香、烧纸、燃放鞭炮,应远离公共建筑、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易燃易爆场所、山林、草原等。
3、祭扫点烛、燃香、烧纸、燃放鞭炮,应清理周围可燃物,并进行现场看护,防止灰烬复燃或飞火引发火灾;不要在大风天进行明火祭祀活动。
4、祭扫活动时,严禁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家长要教育孩子不玩火。
5、清明节假日外出旅游时,请检查家中电源、燃气,清理阳台楼道杂物,维护家庭防火安全。
6、林区、墓区管理单位应严格落实值班和巡查制度,保养维护消防车辆装备,配齐配足消防器材,及时发现、处置火情。
7、发现火灾,请拨打火警电话119;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请拨打举报电话96119。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主办 兵团第十三师办公室承办
联系电话:0902-2566403 邮编:839000 您是第 位访问者
新ICP备15003377号 新公网安备 65010202000894号 网站标识码:BT130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