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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及兵团《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兵团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队伍建设,提升党政机关公职律师、国有企业公司律师覆盖率,更好发挥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在法治兵团建设中的职能作用,现将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职前培训报名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申请担任公职律师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依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
3.具有公职人员身份;
4.从事法律事务二年以上,或者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一年以上;
5.品行良好;
6.所在单位同意其担任公职律师。
(二)申请担任公司律师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依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
3.与国有企业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4.从事法律事务二年以上,或者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一年以上;
5.品行良好;
6.所在单位同意其担任公职律师。
二、报名时间
截止至2022年9月20日
三、报名地点
第十三师新星市司法局(新星市办公二区1号楼306室)
四、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需提交《兵团公职(公司)律师职前培训报名表》和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的《干部任免审批表》。
联系人:张翔
联系电话:0902-2561003
附件 :http://www.btnsss.gov.cn/wcm.files/upload/CMSBTSSS/202206/202206301144000.docx
第十三师新星市司法局
2022年6月30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主办 兵团第十三师办公室承办
联系电话:0902-2566403 邮编:839000 您是第 位访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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