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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2022年人民监督员选任公告
来源:兵团第十三师   作者:司法局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2-09-14 20:26:06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要求,决定在十三师新星市范围内选任2022年人民监督员。现将选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师市本次选任人民监督员6名。

二、任职期限

人民监督员每届任期五年,连续担任人民监督员不超过两届。人民监督员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以上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本次选任任期从2022年12月1日起至2027年11月30日止。

三、报名条件

(一)人民监督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满23周岁;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5.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6.身体健康;

(二)下列人员不宜参加人民监督员选任: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在职工作人员;

2.人民陪审员;

3.其他因工作原因不适宜参加人民监督员选任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监督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或被仲裁委员会除名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

7.因在选任、履职过程中违法违规以及年度考核不合格等被免除人民监督员资格的,不得再次担任人民监督员。

四、人民监督员职责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要求,人民监督员可以通过参加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案件质量评查等形式,对同级人民检察院的办案活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选任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选任公告通过十三师政务网、“法治新星”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媒体向社会公示。

(二)接受报名

通过个人申请或单位和组织推荐的方式报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师市司法局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将电话通知报名者本人。

(四)组织考察

师市司法局采取到候选人所在单位、连队(社区)实地走访了解、听取群众代表和基层组织意见、组织面谈等多种形式,考察确定人民监督员拟任人选。

(五)确定拟任人选

师市司法局根据考察情况组织评议,确定人民监督员拟任人员。

(六)社会公示

将新选任人民监督员名单向社会公示,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拟任人选存在异议的,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不符合人民监督员选任条件的,取消其资格。

(七)公布任命

公示结束后,对符合人民监督员选任条件的拟任人员,由师市司法局作出选任决定,在十三师政务网、“法治新星”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媒体公布人民监督员名单,并颁发人民监督员证书。

六、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止。逢工作日10:00—13:30,16:00—19:3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

十三师新星市司法局业务科(十三师新星市黄田农场办公二区1号楼306室)。联系人:马秀娟 联系电话:0902—2560117。

现场报名需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全程佩戴口罩。

(三)报名方式

1.自荐报名;

2.单位和组织推荐,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成为人民监督员候选人。

(四)报名需提交材料

1.个人自荐的提供《人民监督员自荐表》一式2份、单位同意报名并加盖公章的证明;组织推荐的提供《人民监督员推荐表》一式2份、单位和组织的推荐材料(加盖公章);

2.学历证书、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

3.近期1寸免冠蓝底彩色证件照3张。

附件

1http://www.btnsss.gov.cn/wcm.files/upload/CMSBTSSS/202209/202209140825044.doc

2.http://www.btnsss.gov.cn/wcm.files/upload/CMSBTSSS/202209/202209140825058.doc

第十三师新星市司法局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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