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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十三师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团场党委,师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党组(党委):
《十三师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师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十三师党委办公室
十三师办公室
2019年3月22日
十三师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实施方案
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是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为顺应新时代发展要求,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增强维稳戍边实力,促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方案》(新兵党厅字〔2018〕51号)部署,结合十三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和对兵团的定位要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和兵团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新疆工作总目标,聚焦履行兵团职责使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健全和转变“政”的职能,推动审批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着力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互联网+政务”审批服务模式,实行审批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最大限度的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办事创业环境和营商环境,推动十三师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审批服务便民化全过程,聚焦影响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用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把服务企业和群众的事项办理好,让群众成为改革的监督者、推动者、受益者。
——坚持围绕总目标。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进一步整合分散隔离的政务信息系统,建立数据推送核查机制。加快健全和转变“政”的职能,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促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坚持改革与法治辩证统一。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着力破除审批服务中的体制机制障碍,构建系统完善、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审批服务制度体系。
——坚持放管并重、放管结合。协同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和监管方式创新,积极探索新型监管模式,落实监管责任,以更高效的监管促进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推动政府管理真正转向宽进严管。
——坚持体制创新与“互联网+”融合促进。强化互联网思维,推动政府管理创新与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推进审批服务扁平化、便捷化、智能化,促进集约共享,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二、主要任务
(一)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
1.结合机构改革和授权承接工作,5月底前完成《十三师授权各团场行政职能和行政执法权事项目录》的编制公示工作;7月底前完成团场机关权责清单梳理调整公布工作,7月底前完成师机关行政部门权责清单梳理调整公布工作;7月底前完成师团两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梳理调整公布工作。(师编办牵头,各团场、各部门配合)
2.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全面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实体大厅,70%以上审批服务事项实现网上能办。对确需到师行政服务中心实体大厅办理的事项,进一步规范服务,精简优化公示办事流程和所需提供的各类证明资料,力争做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师党委办公室牵头,师行政服务中心、信息中心落实,各部门配合,2019年9月底前完成)
3.对进驻师行政服务中心实体大厅的服务事项办理流程进行全面清理,坚决取消整改要求企业和群众补填网上流程的内容。(师党委办公室牵头,师行政服务中心、信息中心落实,各部门配合,2019年9月底前完成)
4.依托可覆盖兵师团三级的兵团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审批服务重心下移,将资源、服务、管理延伸至团场便民服务站,提供多元化综合便民服务。(师党委办公室牵头,师行政服务中心、信息中心落实,各团场、各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5.深入开展群众办事难点堵点调研,为切实解决问题提供具有一定参考价值的意见建议。(师党委办公室牵头,师行政服务中心落实,各团场、各部门配合,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6.对进驻师行政服务中心实体大厅办理的事项再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对于一些程序较为简单、可直接通过网上大厅办结的事项,推动实行“不见面”模式办结;对合法合规的事项要“马上办”,减少企业和群众办理等候时间;对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申报材料齐全的,力争实现“一次办”;对需要现场踏勘、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的,实行马上响应、联合办理和限时办结。(师党委办公室牵头,师行政服务中心、信息中心落实,各团场、各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7.梳理、完善、公布实体大厅和网上大厅办理事项目录、办事流程、所需提供的各类证明以及操作指南,让职工群众和企业清楚知道所办事项的具体要求,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师党委办公室牵头,师行政服务中心、信息中心落实,各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8.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从与群众和企业生活生产关系最密切的领域和事项入手,组织梳理群众和企业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面向社会公布实施。(师党委办公室牵头,师行政服务中心落实,各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二)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
9.对进驻师行政服务中心实体大厅办理的事项再进行一次全面梳理,进一步精简、规范、优化办事程序,逐项编制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推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师党委办公室牵头,师行政服务中心落实,各相关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10.在十三师政务网公开发布、在师行政服务中心醒目位置公开张贴审批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规程、办事指南以及收费事项目录和收费标准。(师党委办公室牵头,师行政服务中心落实,各相关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11.加强与兵团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严格使用兵团明确的行政权力事项名称、依据、类型、编码,实现行政权力“三级四同”。(师党委办公室、编办牵头,师行政服务中心、各相关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12.制定发布权力清单办事指南,明确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一标准办理,实现事项办理标准化。(师党委办公室、编办牵头,师行政服务中心、各相关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13.构建和完善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理流程图(表),在十三师政务网上进行公布,并同步公布咨询电话,实现网上可查、电话可询,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师党委办公室、司法局牵头,师行政服务中心落实,各相关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14.积极构建“全事项、全过程、各环节”相互有机衔接、协调配套的标准化体系。对审批服务事项办理中需提供的各类资料进行全面核实清理,按照法律规定和有关逻辑关系能取消的一律取消,条款不清晰的进一步明确要求;上一个审批服务环节已收取的申报材料,不再要求重复提交;对没有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不得作为前置审批条件。(师党委办公室、司法局、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各团场、各相关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三)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
15.对全师各类审批服务事项办事程序和需提供的各类证明资料进行一次全面核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和有关逻辑关系,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大力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要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说明理由并对外公布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严格实行清单式管理。同时,加强保留证明的互认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举证。(师党委办公室、司法局牵头,各团场、各相关部门配合,2019年6月底前完成)
16.依托可覆盖兵师团三级的兵团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应用。(师党委办公室牵头,师信息中心落实,各团场、各相关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四)大力推行审批服务集中办理
17.按照审批服务事项性质、关联性和群众办事需求、办事频率、办事习惯等不同,积极探索设立“综合服务窗口”事宜,并不断优化调整窗口设置,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实现“一窗通办”。(师党委办公室牵头,师行政服务中心落实,各部门配合,2019年6月底前完成)
18.加强师“综合服务窗口”管理工作,积极研究确定节假日受理、办理审批服务事宜,通过预约、轮休等办法,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错时、延时服务。(师党委办公室牵头,师行政服务中心落实,各部门配合,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19.制定完善行政审批工作协调机制,完善政务服务效能监督,全面推进审批服务过程和结果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师党委办公室牵头,师行政服务中心落实,各团场、各相关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五)着力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
20.严格按照兵团编制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清单,对师本级有关部门信息资源进行清理,对存在共性的信息加快推进部门间的联通共用。(师党委办公室牵头,师信息中心落实,各相关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21.按照统筹建设、资源共享的原则,加快推动各部门信息系统向电子政务外网整合,并按要求接入兵团电子政务外网数据共享平台。(师党委办公室牵头,师信息中心落实,各相关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22.按照兵团统一部署,做好有关部门业务专网向电子政务内网整合工作。(师党委办公室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23.依托兵团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将师政务服务大厅接入兵团政务服务平台,提升跨部门、跨层级业务协同应用的能力,实现“一网通办”。(师党委办公室牵头,师信息中心落实,各相关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24.加大网站管理监管力度,各部门在建立网站时严格按照“统一规范、互联互通、安全可控、开放共享”的原则实施。(师党委办公室牵头,师信息中心落实,各团场、各相关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25.推广电子印章在公文传输、师领导审批件、行政审批服务系统中的应用,建设电子签章系统,为政务服务信息平台提供电子凭证服务。同时,大力推进无纸化办公。(师党委办公室牵头,师信息中心落实,各团场、各相关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26.对师机关各部门在用的审批服务系统进行全面摸底,在全面摸清情况的前提下,积极与兵团电子政务办汇报,做好师有关部门审批服务系统与兵团政务信息平台的整合对接工作。(师党委办公室牵头,师信息中心落实,各相关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27.加强师部门信息化项目审批管理,除有特殊保密要求外,各部门原则上不再单独建设业务系统,相关业务需求按兵团电子政务办整体规划,逐步整合至电子政务内网、外网和兵团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减少在资金资源上的浪费。(师党委办公室牵头,师信息中心落实,各相关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28.充分利用兵团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结合我师实际,研究梳理公布智能审批事项,推动更多的审批服务事项通过互联网移动办理,加大宣传力度,为办事群众提供多元化便民应用服务支持。(师党委办公室牵头,师信息中心落实,各团场、各相关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29.严格按照兵团统一部署,全力做好“12345”统一政务服务热线有关工作。(师党委办公室、工信委牵头,师信息中心、行政服务中心落实,各团场、各相关部门配合,按照兵团进度协调完成)
30.开展十三师政务大厅精细化服务和政务一体化自助服务智能终端应用,依托兵团行政服务一体化平台,推动实现审批智能化,服务自动化,办事移动化,推广自助申报、自动证件打印、自动便民查询等功能的应用。(师党委办公室牵头,师信息中心、行政服务中心落实,各相关部门配合,按照兵团进度协调完成)
(六)创新便民利企审批服务方式
31.研究制定师推广“证照分离”改革方案,并严格按方案部署落实有关工作,推进“照后减证”,做好“多证合一”涉企证照事项整合。(师发改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监局牵头,各团场、各相关部门配合)
32.全面摸清师“一口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研究解决。同时,进一步细化完善师有关制度规定,严格按规定要求组织好并联审批工作,全力提高审批服务效率。(师发展改革委、建设环保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并网先行、限时办结)
33.严格按兵团统一部署和要求,对兵团明确的不再审批的国家鼓励类企业投资项目,不再实行审批。除《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内技改项目、产能过剩和严控新增产能行业技改项目、其他不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的技改项目外,对其他不新增用
地“零土地”技改项目推行承诺备案制。积极推行由政府统一组织对一定区域内矿产压覆、地质灾害、文物保护、地震安全性等事项实行区域评估。(师发展改革委、工信委牵头,师国土资源局、建设环保局、水利局、文广局等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34.严格按照兵团统一部署,加快推进居民身份证、驾驶证、出入境证件、医保社保、住房公积金等便民服务事项互联互通、在线可查、异地可办。(师公安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建设局负责,2019年5月底前完成)
35.不断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方式,积极推进预约办理、智能导办,多渠道多途径提高办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突出的排号等号、耗时长、来回跑等问题。(师党委办公室牵头,师行政服务中心落实,各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36.依托兵团审批服务一体化平台,统筹各团场便民服务中心,打通师团线上、线下审批服务通道,加快完善基层便民服务体系。(师党委办公室、民政局牵头,师行政服务中心落实,各团场、各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37.进一步提高各团场便民服务中心服务水平和质量,针对交通不便、居住分散、留守老人多等偏远连队实际情况,积极开展代缴、代办、代理等便民服务。(师党委办公室牵头,师行政服务中心落实,各团场、各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38.严格按兵团统一部署,做好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类法人组织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换码换照工作。(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监局、编办、民政局负责,各团场、各部门配合)
(七)深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
39.在全师范围内开展一次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摸底清理工作,无法定依据的一律取消;对已取消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证明材料,不再将其作为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对保留的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一步明确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申报条件、收费标准并对外公开。同时,加快推进中介服务机构与主管部门脱钩。(师编办、发展改革委牵头,师行政服务中心、各部门配合,2019年5月底前完成)
40.扎实开展中介服务市场准入政策合法性合理性审查清理,除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外,各部门设定的区域性、行业性和部门间中介服务机构执业限制一律取消,破除中介服务垄断。对限额管理中介服务机构数量、机关部门或服务大厅强制指定或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等情况进行全面清理,严禁出现上述情况。(师编办、发展改革委牵头,师行政服务中心、各部门配合,2019年5月底前完成)
41.依托兵团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鼓励师各类中介服务机构入驻,开展网上展示、网上竞价、网上中标、网上评价。(师党委办公室牵头,师行政服务中心落实,各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42.政府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活动,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竞争择优的方式选择服务机构,有关服务费用,各部门按预算编制相关规定纳入预算后支付。(师财政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43.强化中介服务监管,全面开展中介服务信用评价,建立健全中介服务机构退出机制。(师发展改革委、编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监局、民政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八)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44.结合机构改革和权责清单梳理公示工作中,进一步细化完善各执法单位事中事后监管职责,督促各执法单位进一步厘清审批和监管权责边界,强化落实监管责任,健全工作会商、联合核验、业务协同和信息互通的审管衔接机制。(师发展改革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监局,师编办牵头,各团场、各部门负责,持续推进)
45.积极探索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机制,制定联合监管事项清单和检查计划,扎实开展“双随机”检查,将检查情况及时在十三师政务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监局牵头,各团场、各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46.建立完善师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综合各执法单位执法情况,制定“红黑名单”,并及时在十三师政务门户网站公布,对守信主体探索实施支持鼓励办法,对失信主体不断加大惩戒力度。(师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团场、各执法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47.加快建立以信用承诺、信息公示为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多渠道归集、公示市场主体各类信用信息,在十三师政务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向师各执法单位进行推送,实现信息共享使用。(师发展改革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监局牵头,各团场、各部门负责,持续推进)
48.联动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执法前程序的规范、标准的明确,强化事中检查,统筹使用各类执法信息,建立信用体系,不断加大守信人员的支持鼓励力度、失信人员的惩戒处罚力度。(师编办、兵团发展改革委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49.结合兵团授予行政职能和行政执法权承接工作,对全师原有的和新承接的执法类职权事项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行为和自由裁量权,推进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师党委办公室、编办、司法局牵头,各团场、各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50.严格按照兵团机构改革工作要求和审核通过的我师机构改革工作方案,深入推进市场监管、文化旅游、环境保护等6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推动执法力量下沉、重心下沉。(师编办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51.积极探索和开展我师区域内“网格化”管理与“维稳双联户”创建工作相结合的治安防控新模式,将我师区域内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成为集治安信息报送、矛盾纠纷化解、基层群众服务、基层维稳安全防范为一体的全方位、全覆盖的社会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整合群防群控、维护稳定、为民服务、为企服务、党群建设等网格管理事项,着力构建“多网合一、一网多格、一格多员、多员联动”的网格化新模式。(师党委政法委牵头,各团场、各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团场党委、师有关单位和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正确处理好稳定和发展的关系,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领导责任,把这项工作列入全面深化改革、健全和转变“政”的职能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要坚持问题导向和改革创新,研究重大问题,把握改革方向,蹄疾步稳扎实推进;要进一步细化落实措施、压实落实责任,将各项任务清单化、项目化,严格按照实施方案中明确的时间节点确保各项工作落地生根。
(二)突出重点领域和事项。各团场党委、师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在总结改革经验、巩固改革成效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大胆探索,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创新;要建立容错机制,鼓励先行先试。各牵头单位要围绕审批服务标准化、减证便民、“互联网+政务服务”、创新便民利企审批方式、深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领域,组织力量进行集中攻关,把各项改革推向深入。
(三)抓好督查落实。要进一步完善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的制度机制,对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典型要通报表扬、给予奖励。严禁以考核评优、经费划拨、数据端口、印章效力等方式干预基层改革创新。将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相关情况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列入重点督查事项。协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作风建设,适时开展督查督办和明察暗访,着力革除“管卡压”“推绕拖”和官僚主义、部门本位主义等“四风”新表现形式。对不作为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
(四)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载体宣传典型经验和做法,加大总结推广力度,促进学习借鉴提高。将改革宣传与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社会监督等结合起来,多渠道听取企业群众意见建议。建立健全企业群众满意度评价机制,运用现场和在线评价、统计抽样调查、第三方评估等多种方式开展满意度调查。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十三师党委办公室 2019年3月22日印发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主办 兵团第十三师办公室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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