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十三师政务网门户网站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首页>> 政务公开>> 政策解读>> 师市办文件>> 正文
关于印发十三师建设项目并联审批规定的 通知
来源:兵团第十三师   作者:保密局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9-07-18 16:47:13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第十三师办公室文件

 

师办发〔201920

   

 

 

关于印发十三师建设项目并联审批规定

   

 

各团场,师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十三师建设项目并联审批规定》已经师行政专题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十三师办公室

                                                                                                         2019年418

         十三师建设项目并联审批规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根据国家、兵团简政放权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师实际,决定对我师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实行并联审批,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项目整个建设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分别为前期准备阶段、实施阶段、竣工验收备案阶段;

1.前期准备阶段,审批内容为: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选址意见书、林地手续、土地手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图合格证,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环评批复、安评手续(工业项目),农民工保证金、农民工工伤保险、农民工实名制登记、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设,建设资金到位证明,工程定验线、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施工许可证。

2.实施阶段,审批内容为:验槽、商品房预售许可、房屋主体认证、房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等相关内容。

3.竣工验收备案阶段,审批内容为:建设项目规划竣工验收、消防竣工验收、国土竣工验收、房屋分户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不动产证核发等相关内容。

二、根据不同阶段审批要求,我师建设项目行政审批规定如下:

1.前期准备阶段: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等三个阶段。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主要包括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选址意见书核发、用地手续、用地规划许可等;工程建设许可阶段主要包括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等;施工许可阶段主要包括括施工图审查和施工许可证核发等。立项用地规划许可由国土局牵头负责,工程建设许可由规划局牵头负责,施工许可由建设局牵头负责,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由牵头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严格按照限定时间完成审批。前两个阶段不互为前置要件,实施并联审批,施工许可证要在前期所有要件全部齐全后方可办理。三个阶段办理时间不得超过60个工作日。

2.实施阶段:按照事中、事后加强管理的要求,施工过程中必须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按照施工程序进行施工,严禁交叉、倒置、未达标准先行实施。

3.竣工验收备案阶段:此阶段为建设项目交付使用阶段,在办理竣工备案时三阶段所有要件必须全部完成,并达到国家工程建设合格标准后,方可办理竣工备案,发放不动产证书。

三、各单位相关职责

1.发改委相关职责

1)前期准备阶段:负责办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审批类项目办理可研批复,核准类项目办理核准文件,备案类项目办理备案手续。

2)实施阶段:无

3)竣工验收备案阶段:配合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项目综合验收

2.国土资源局相关职责

1)前期准备阶段:牵头办理立项用地规划许可,负责办理土地手续,划拨类用地办理划拨决定书,出让类土地办理土地出让合同,需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2)实施阶段:无

3)竣工验收备案阶段:配合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项目综合验收,办理建设项目不动产登记证。

3.林业局相关职责

1)前期准备阶段:负责办理林地占用许可、采伐证。

2)实施阶段:无

3)竣工验收备案阶段:无

4.环保局相关职责

1)前期准备阶段:负责办理环评批复

2)实施阶段:开展环保执法检查工作

3)竣工验收备案阶段:配合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项目综合验收

5.安监局相关职责

1)前期准备阶段:负责分行业办理工业项目安全评价相关手续

2)实施阶段:按行业职责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3)竣工验收备案阶段:按行业规定进行项目安全验收

6.规划局相关职责

1)前期准备阶段:牵头办理工程建设许可,负责办理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验线,需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2)实施阶段:负责规划执行情况的检查

3)竣工验收备案阶段:负责办理规划竣工验收

7.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职责

1)前期准备阶段:负责农民工保证金和农民工工伤保险的收取,开展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

2)实施阶段:负责施工现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日常巡视检查

3)竣工验收备案阶段:配合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和综合验收

8.建设局相关职责

1)前期准备阶段:负责办理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和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在建设用地批准手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标通知书,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合同,审图合格证、环评批复、安评手续(工业项目),意外伤害保险、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伤保险、农民工实名制登记、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设,建设资金到位证明,五方主体法人授权书、项目负责人终身责任承诺书,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管理机构组成,建设、监理、施工安全生产承诺书,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计划,工程定验线、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施工许可证。

2)实施阶段:负责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房屋主体结构验收。

3)竣工验收备案阶段:负责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项目综合验收。

9.房产管理局相关职责

1)前期准备阶段:无

2)实施阶段:负责办理房屋预售许可证

3)竣工验收备案阶段:负责协助国土资源局办理建设项目不动产登记证

10.建设单位相关职责

1)前期准备阶段:负责委托中介机构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环境影响  评价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安全评价(针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非煤矿山企业)、土地勘察定界报告、规划设计、施工图设计、放线报告等相关文本,委托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审批类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土地费,出具资金到位证明承诺书。

2)实施阶段:对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安全负首要责任;监督工程实施进度,确保按期交工。

3)竣工备案阶段: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四、师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负责并联审批的协调监管,负责并联审批窗口的设立管理。设常设窗口和综合窗口,常设窗口包括:国土局、建设局(规划、环保、房产);综合窗口包括:发改委、安监局、林业局等部门。建设项目从前期准备到竣工验收过程中,实行由窗口统一受理申请、统一组织协调,部门同步审批、分别作出审批决定的运作模式。办理时限以国土局、建设局收到建设单位提供的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前置要件齐全后到完成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控制在60个工作日以内(规划编制和技术审查时间不在此工作时限内)。同时要充分利用师行政审批服务平台,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

五“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各审批阶段均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运作模式,牵头部门制定统一的办事指南和申报表格,每一个审批阶段申请人只需提交一套申报材料。不同审批阶段的审批部门应当共享申报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

六、实施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的负责人是师党委常委、副师长冯立同志,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师建设(环保)局,各牵头部门可根据业务需要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确保审批事项在60个工作日内完结;如联席会议确定审批事项办结时间超过60个工作日,要有正式的会议纪要,纪要内容要有明确的顺延时间期限。

七、并联审批的督导检查工作由师监察委员会、办公室督查信息科和师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负责,师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负责并联审批窗口的设立和日常业务办理的监管,师监察委员会、办公室督查信息科负责对行政审批办理滞后项目的督办,对违规部门、责任人和相关业务人员的问责。

八、各单位放管服工作中下放的审批权限按原规定办理。

九、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规定执行。

十、本规定自2019425日起开始正式实施。

 

 

 

 

 

 

 

 

 

十三师办公室                     2019418日印发

  分享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