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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师新星市党委办公室 第十三师新星市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落实方案》
来源:兵团第十三师   作者:信息中心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1-11-11 11:24:15
 

近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40号)精神,根据自治区、兵团《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结合师市具体实际,第十三师新星市党委办公室、第十三师新星市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落实方案》(以下简称《落实方案》)。

 落实方案》提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眼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构建教育良好生态,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坚持学生为本、回应关切,坚持依法治理、标本兼治,坚持政府主导、多方联动,坚持统筹推进、稳步实施。

 《落实方案》明确,到2021年底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有效减轻。到2023年“双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显著提升,作业布置更加科学合理,学校课后服务基本满足学生需要,校外培训行为全面规范,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

 全面减压作业总量和时长,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方面,《落实方案》要求,健全作业管理机制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加强作业完成指导建立作业监督机制科学利用课余时间。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方面,提出要保障课后服务时间提高课后服务质量拓展课后服务渠道优化免费线上学习资源加强课后服务保障。

 

《落实方案》要求,必须坚持从严治理,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坚持从严审批机构严格日常监管严格限定培训时间严格机构收费管理严控广告宣传投放严查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要求大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学生在校内学足学好。要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范教育教学秩序规范考试管理深化招生改革双减工作成效纳入师域各学校义务教育质量评价

 《落实方案》提出要开展定期督导实施常态化督导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党中央及兵师党委的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落实方案》要求师市教育局要抓好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指导学校做好“双减”有关工作。师市党委宣传部、网信办、编办,师市发改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师市党委政法委,师市公安局、妇联等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哈密中心支行、哈密银保监分局要按照中央、自治区、兵团和师市相关文件规定的职责,负起责任、抓好落实。

 师市各相关部门要完善工作机制,建立专门工作机构,按照“双减”工作目标任务,明确专项治理行动的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教育局要指导学校党组织认真做好教师思想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积极性、创造性。督促校外培训机构加强自身党建工作,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同时,做好风险化解工作完善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加强宣传引导。设立监管平台和专门举报电话,畅通群众监督举报途径,及时曝光典型案例,震慑违法违规行为。

 《落实方案》提出,在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双减”工作的同时,还要统筹做好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和普通高中学生的校外培训治理工作。“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责,加大市场监管。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对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培训机构的管理,参照本方案有关规定执行。





相关链接如下:

《第十三师新星市关于落实中小学教师减负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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