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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团场,师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十三师决定成立十三师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曾 超
副组长:吴春云
冯 立
任 晖
成 员:邢 涛 中级人民法院
成国军 检察分院
张 生 党委宣传部
昝军军 发改委
杨 强 工业和信息化局
普继业 公安局
胡庆琪 司法局
姚晓明 财政局(国资委)
孙 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康生福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田 峰 住建局
严铁军 交通运输局
万 俞 水利局
郑新疆 农业农村局
刘雪梅 统计局
杨 卫 市场监管局
刘建国 信访局
汤尚元 总工会
二、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兵团党委、兵团、十三师党委、十三师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十三师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研究审议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重大政策措施;督促检查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各团场(园区)和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完成十三师党委、十三师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十三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孙健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赵国华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日常工作中可以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团场(园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议事协调机构行文。
(四)撤销十三师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
(五)各团场(园区)应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尽快成立团场(园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议事协调机构。
十三师办公室
2019年12月8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主办 兵团第十三师办公室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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