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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十三师青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来源:兵团第十三师   作者:信息办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9-12-31 16:30:06

各团场党委,师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党组(党委):

现将《十三师青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十三师党委办公室

                                                                                               2019年1011

十三师青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切实推动《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的通知》(中发〔201712号)提出的主要目标和各项举措有效落实,认真落实“县级以上党委和政府建立青年工作联席会议机制,负责推动本规划在本地区的落实”的要求,贯彻兵团党委、兵团《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青年发展规划(2018-2025年)的通知>》中关于建立青年联席会议制度的要求,经师党委研究决定,现建立十三师青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兵团青年发展规划重要部署,并推动组织实施;系统化研究十三师青年工作、提出青年政策、协调青年事务;统筹协调解决十三师青年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检查相关工作落实情况;承办师党委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二、组成人员

召 集 人:师分管共青团工作领导

副召集人:师团委主要负责人

    员:师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党委政法委、党委网信办、党委党校、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局、科协、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员会、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局、统计局、医疗保障局、司法局、公安局、总工会、团委、妇联、残联、外事办公室、中级人民法院、兵团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师师检察分院、人武部、职业技术学校各一名副职领导组成。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团委,办公室主任由团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承担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联席会议成员、联络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各成员单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备。

三、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召开,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二)凡需提交联席会议研究的问题,先报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整理,综合后形成联席会议议题,报联席会议召集人审议确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会议议题,认真准备相关材料。

(三)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方面贯彻执行,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联席会议办公室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成员单位开展联合督导调研,对各单位各部门落实《规划》情况进行指导推动。

四、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十三师青年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

(二)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主动向联席会议提出相关意见建议,积极支持和配合联席会议办公室开展好各项工作。

(三)各成员单位要互通信息,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

(四)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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