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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及兵团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现将十三师新星市统一行使本级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8月1日起,除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十三师新星市统一行使本级行政复议职责,统一管辖以师市派出机关、师市机关各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各团场(镇)以及师市或师市机关各部门管理的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
二、十三师新星市司法局作为师市行政复议机构,具体办理师市本级行政复议事项,以师市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行政复议决定书》加盖师市行政复议专用章。
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本通告第一条所列单位作出的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统一向十三师新星市司法局提出申请:
(一)现场递交。地址:第十三师新星市五星大道东路130号(原黄田农场学校)1号楼306室,十三师新星市司法局业务科,电话0902—2566638。
(二)通过邮政快递邮寄。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三师新星市五星大道东路130号(十三师新星市司法局业务科),电话0902—2566638,邮编:839000。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修订后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特此通告。
第十三师新星市
2022年8月5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主办 兵团第十三师办公室承办
联系电话:0902-2566403 邮编:839000 您是第 位访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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