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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师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11345”发展思路和“两强”“两个明显高于”奋斗目标,加快推进师市设施农业高质量发展,师市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第十三师新星市设施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发展目标
力争到2025年,再新建设高标准日光温室2638亩以上,师市设施日光温室总面积达到1万亩以上。
二、补贴范围
1.新建和更新改造设施大棚。适用于在十三师师域范围内新建和更新改造的设施日光温室大棚。
2.老旧日光温室大棚修缮。适用于产权归团场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所有的设施日光温室大棚。
三、补贴标准
1.新建及改造新建的高标准日光温室补贴标准80元/㎡,补贴标准占建造成本的30%。
2.新建塑料大棚补贴标准18元/㎡,补贴标准占建造成本的30%。
3.老旧温室棚内后墙建造防脱加固墙补贴标准35元/㎡,补贴标准占修缮成本的20%。
4.老旧温室后屋面修缮补贴标准22元/㎡,补贴标准占修缮成本的20%。
四、政策时限
2022年起至2025年,分4年实施。
五、奖补程序
实行“年末核验、次年补贴”的程序,经项目申报主体申报、团场初验公示、师市行管部门现场核查验收后兑现补贴资金。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主办 兵团第十三师办公室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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