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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师市印发了《第十三师新星市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若干措施》(师市办发〔2022〕52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为便于各单位和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政策内容,现对《若干措施》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及过程
消费对经济发展具有基础性作用,是经济增长第一驱动力。党中央、国务院及兵团党委、师市党委高度重视促进消费工作,多次作出促进消费发展的决策部署。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国办发〔2022〕9号)、《兵团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实施方案》(新兵办发〔2022〕40号)文件精神,更好适应居民消费习惯变化和提质升级需要,师市专门制定《若干措施》,旨在挖掘消费热点和增长点,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释放居民消费潜力,推动消费持续回暖。《若干措施》已经师市2022年第12次行政常务会议审定通过并正式印发。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包括六个部分,共计25条措施。
(一)稳定市场主体,促进消费有序恢复。一是全面落实财税社保政策。对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社保费缓缴,工伤保险降费、稳岗支持等政策进行细化;二是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开展政银对接活动,减免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开户费、转账汇款手续费等方式,让利辖区企业;三是强化物资保障和商品监测调控。畅通重要生活物资物流通道,建立完善重要商品收储和吞吐调节机制,持续做好粮油副食品、重要农产品、工农业生产资料日常监测和动态调控,做好粮油肉蛋奶果蔬和大宗商品等保供稳价。
(二)聚焦重点领域,提振信心促消费。主要包括稳定增加汽车和家电等大宗消费,拓展文化和旅游消费、积极开展以餐饮、文旅为主的消费促进月活动,促进健康养老托育等服务消费。
(三)持续优化创新,增强消费发展动能。主要包括推进实物消费提质升级、发展绿色消费、挖掘团场、连队消费潜力和创新消费业态和模式4条内容。
(四)完善支撑体系,夯实基础促消费。一是推进消费平台健康持续发展,对现有步行街设施进行改造和业态升级、促进展会消费;二是健全消费品流通体系,加快贯通师市、团场(镇)、连队(社区)三级快递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大力推进电商、快递进连队(社区);三是增加就业收入提高消费能力及增加公共消费;四是合理增加公共消费。
(五)完善监管职能,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主要包括破除限制消费障碍壁垒、贯彻执行消费标准体系、加强消费领域执法监管、全面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监管措施。
(六)加强保障措施,压实各方责任。通过加强财政支持、强化用地用房保障、优化金融服务等保障措施,压实师市各相关部门责任,推动消费各项政策落实落细。
三、后续工作安排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政策知晓程度。多形式拓宽宣传渠道,组织动员各团场、各单位充分利用政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等新媒体“多管齐下”加强宣传,确保《若干措施》及早、有效、精准传导至行业、企业、市民,全方位营造促进消费的良好氛围。
二是压实责任制度,提高政策执行效率。严格落实《若干措施》责任分工,推动各团场、各单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紧密配合,进一步深化细化相关落实举措,尽快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汇集形成政策合力,全力推动各项措施早实施、早落地、早见效。
三是适时开展评估,保障政策实施效果。切实强化跟踪落实,适时开展政策措施效果评估,协调解决落实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广泛征询企业、居民等意见建议,推广推介落实政策措施的典型做法和示范经验,持续强化消费政策储备,不断完善政策措施体系,切实保障政策实施效果。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主办 兵团第十三师办公室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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