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举控告受理范围:
1. 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 对监察对象(监察法规定的六类公职人员,下同)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 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 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
5. 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
通信地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五星大道130号
来访接待时间:
法定工作日
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来访接待地址:第十三师新星市政府办公二区2号楼2楼师市纪委监委信访接待室
举报电话号码:0902-2565051
网站网址:https://www.btnsss.gov.cn/jwjw/index.htm
处理程序等信息:
在收到检举控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告知实名检举控告人受理情况;在办结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检举控告人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