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健全家长委员会监督机制,切实保障学生饮食安全与健康,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第十三师新星市教育局认真组织开展中小学(幼儿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成员的选定工作。同时,依据《中小学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三条规定,对报名家长基本信息、职业背景及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等方面进行了资格审核。经审核,共有313名家长符合中小学(幼儿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成员资格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希望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及其成员积极发挥作用,依法依规对学校食品、食堂进行监督,确保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保障学生饮食安全和提升校园膳食管理水平贡献力量。
附件:第十三师新星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成员名单
第十三师新星市教育局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