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星市乡薯坊食品加工有限公司:
你(单位)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十三师市监处罚〔2025〕52号)确定的法定义务。本局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向你(单位)送达《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十三师市监罚催〔2025〕5号)均无法有效送达,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对你(单位)公告送达该催告书。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上述催告书。逾期未领取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902-2564028
联系地址:第十三师新星市行政审批中心5楼538办公室
附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十三师市监罚催〔2025〕5号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