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家长经济负担,持续规范师市中小学征订教辅材料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一)在自治区推荐目录以外推荐教辅材料的问题;
(二)征订“一科多辅”的问题;
(三)学生“被自愿”征订教辅材料问题,包括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强迫、引导、诱导、暗示学生到指定的书店购买教辅材料等问题;
(四)强行要求学校向学生推荐购买各类读物,学校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各类读物的问题;
(五)学校或教师个人将审定推荐目录以外的其他教辅材料作为授课内容、作业布置及考试内容,引导、诱导、暗示或变相强迫学生和家长购买教辅材料的问题;
(六)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及其相关人员直接或以捐资等方式收受发行商折扣(回扣)、商业贿赂的问题;
(七)校外各类机构或个人以捐赠、举办讲座等形式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教辅材料的问题;
(八)学校自行组织编印的教辅材料有偿提供给学生使用的问题。
二、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
举报电话:0902-2566209
工作日:夏季10:00-14:00 16:00-20:00
冬季10:00-14:00 15:30-19:30
(二)书面举报
书面举报材料可邮寄或送至第十三师新星市教育局教育研究和评测服务中心402室。
地址:新星市和平街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三师分中心(和平街西)四楼402室
举报邮箱:btsssjyj@163.com
三、举报要求
(一)举报人应如实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照片、录音、视频、书面材料等,确保举报内容真实、具体;
(二)举报人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相关部门核实情况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三)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四)对于匿名投诉,我们将根据情况酌情处理,但可能无法给予详细反馈。
四、处理机制
对于举报的问题,第十三师新星市教育局将组织专人进行调查核实。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及违纪违法的将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师生、家长积极参与监督,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
特此公告。
第十三师新星市教育局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