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市本级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主管单位,师市本级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
现将《师市本级社会团体2025年度检查工作方案》(附件1)《师市本级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2025年度检查工作方案》(附件2)印发你们,相关内容同时登载在师市政务网公示公告栏,请师市本级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对照《兵团社会组织网上办事平台年检操作手册》(附件3)有关要求填报年检材料,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于2026年4月15日(含)前将年检材料报送业务主管单位进行初审。请各业务主管单位督促、指导所主管的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填报年检材料,并对材料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及时作出初审结论。
请师市本级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于2026年5月31日(含)前,将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并出具初审结论的年检材料报送我局。我局将按一定比例对师市本级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所涉事项进行抽查核实,并结合业务主管单位初审结果、日常管理和其他问题线索核实情况,综合研究确定年检结论。
附件:1.师市本级社会团体2025年度检查工作方案
2.师市本级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2025年度检查工作方案
3.兵团社会组织网上办事平台年检操作手册
4.师市本级社会团体负责人情况统计表
5.师市本级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情况统计表
第十三师新星市民政局
2026年3月31日
(联系人:帕利江 联系电话:0902-2301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