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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师火箭农场前进大道商业楼委托运营结果的公告

 为进一步盘活十三师区域特色商业资源,经公开征集遴选、综合评审,新疆红星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现正式公告:火箭农场辖区内前进大道玉锦园商业街8-103(83.17㎡)、8-104(69.18㎡)、8-105(69.18㎡)、8-106(83.21㎡)、8-203(121.02㎡)、8-204(88.8㎡)、8-205(88.8㎡)、8-206(121.25㎡),以及玉石城1#商业楼(建筑面积1526.1㎡)、2#商业楼(建筑面积3108.29㎡),确定由哈密丝路红星独一处奇石文化有限公司承接全周期运营管理。

一、委托运营核心事项说明

运营承接主体‌:哈密丝路红星独一处奇石文化有限公司

受托运营资产‌:火箭农场辖区前进大道玉锦园商业街8-103(83.17㎡)、8-104(69.18㎡)、8-105(69.18㎡)、8-106(83.21㎡)、8-203(121.02㎡)、8-204(88.8㎡)、8-205(88.8㎡)、8-206(121.25㎡);玉石城1#商业楼(建筑面积1526.1㎡)、2#商业楼(建筑面积3108.29㎡)
  ‌     委托运营周期‌:共计20年
       ‌优先续约约定‌:若运营期内项目考核达到约定优质运营标准,哈密丝路红星独一处奇石文化有限公司将享有该批资产后续运营的优先签约权益。

二、项目核心运营承诺公示

根据双方签署的委托运营协议约定,哈密丝路红星独一处奇石文化有限公司将严格落实本次项目全部运营要求,并向社会公开作出以下承诺:

1.‌主题定位刚性约束‌:严格按照项目规划要求,将全场馆核心定位为“奇石文化展览馆”,所有空间布局、业态引入均围绕该主题推进,实现长期稳定的主题化运营。

2.‌展陈规模硬性保障‌:运营期内确保奇石主题专属布展区域面积不低于4000平方米,展出奇石品类覆盖不少于40种,单块或组合体积超过8000立方厘米的大型精品奇石展品数量不低于700件。

3.‌公益服务年度指标‌:运营周期内,每年面向本地市民及外来游客免费开放不少于50场公益文化活动,覆盖奇石科普、文化体验等多元内容。

4.‌日常运营规范要求‌:严格遵照国家公共文化场馆开放相关管理规定执行运营时段,保障场馆常态化有序开放,为到访群众提供稳定优质的参观服务体验。

本次合作是本地特色奇石文化资源市场化开发的重要举措,我们期待运营方能依托自身成熟的商业运营经验与对奇石文化的深度理解,将该片区打造为区域内辨识度极高的奇石文化特色展示窗口,在提升国有商业资产价值的同时,持续为公众输出高品质的公共文化服务。

特此公告。

新疆红星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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