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师市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运行,经核查哈密市佰全医药有限公司康宏店存在“销售回流药”的行为,哈密市佰全医药有限公司大营房店存在“将非医保药品或其他商品串换成医保药品”的行为,按照《2026年十三师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五十九条第七项规定,解除哈密市佰全医药有限公司康宏店、哈密市佰全医药有限公司大营房店医保服务协议。
经哈密市益慈堂医药有限公司哈密市康欣店主动申请,第十三师新星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审核,解除其医保服务协议。
现将3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解除名单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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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机构名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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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哈密市佰全医药有限公司康宏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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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哈密市佰全医药有限公司大营房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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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哈密市益慈堂医药有限公司哈密市康欣店 |
主动解除 |
第十三师新星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