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关于印发〈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审批管理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兵劳社发〔2009〕33号)有关规定,经初步审核,拟批准哈密弘毅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部分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企业:哈密弘毅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20056435615X0
法定代表人:章余
住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十三师工业园骆驼圈子基地
对于无法按照标准工作时间衡量、需机动作业而采取不确定工作时间的11名工作人员拟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3人,销售业务员5人,驾驶员3人。
对于连续不间断工作的149名工作人员拟实行以年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主管43人,专业技术人员19人,中控操作员10人,大型机械操作员14人,电工4人,维修工14人,职能处室综合管理4人,保卫人员4人,厨师2人,其他岗位35人。
拟许可期限:自2026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
公示期自2026年8月24日至2026年8月28日,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来电或来信向十三师新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电话:0902-2301936
地址:十三师新星市教导旅东路304号
邮编:839000
第十三师新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