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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师新星市2026年农村饮水安全管理 “三个责任人”公示

为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兵团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兵水电〔2019〕83文件要求,现将我师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如下:

一、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责任人:王赓起第十三师副师长、新星市副市长

电话:0902-2565672

职责:第十三师新星市是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统筹负责所辖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责任人:曹向斌第十三师新星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

电话:0902-2509015

职责作为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抓好农村饮水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等工作。

三、供水单位安全运行管理责任

责任人:杨彦成(哈密十三师水务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电话:13899339515

责任人:彭蓉梅(哈密浩源水务有限公司董事长)

电话:13565702122

职责负责向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标准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落实相应管护人员,做好运行管理、水源巡查、水质检测、水费计收和维修养护工作。

 

附件:第十三师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安全运行管理责任人/wcm.files/upload/CMS13s/202604/2026041007220113940.xlsx

 

 

 

第十三师新星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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