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规划单位在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规划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6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新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乌鲁木齐市金正禾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新星经济技术开发区骆驼圈子产业园化工园区调整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规划基本情况
规划名称:新星经济技术开发区骆驼圈子产业园化工园区调整规划
建设地点:位于兵团第十三师红星四场(中心团场)红星二牧场分场区域内的骆驼圈子产业园内,距哈密市中心城区60公里,距新星市44公里。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23至2035年。近期为2023—2030年,远期为2030—2035年。
规划范围:骆驼圈子化工园区分为1号区、2号区和3号区三个片区,总用地面积352.57公顷。
规划定位:以新型煤化工、绿色化工产业链为主,循环高效发展实施“煤头化尾”战略,促进产业链向高附加值、绿色循环方向延伸发展,重点建设低阶煤分质分级利用、煤焦油加氢、尾气发电等一大批现代新型煤化工重大项目,全面实现全产业链高效循环。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单位名称:第十三师新星市新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胡涛
联系方式:15739671607
通讯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二道湖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乌鲁木齐市金正禾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杭州路街道杭州东路2号大德豪庭15栋101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7704918197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第十三师新星市新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