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新疆金戈予能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新疆寰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新疆金戈予能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吨高丰度核级硼10酸、50吨超高丰度硼药级硼10酸、100吨硼11电子特气及配套4000吨三氟化硼、7000吨络合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要求,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以听取公众对该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附件。
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索取纸质版报告书。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评价广泛征询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对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1.建设项目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新疆金戈予能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吨高丰度核级硼10酸、50吨超高丰度硼药级硼10酸、100吨硼11电子特气及配套4000吨三氟化硼、7000吨络合物项目
建设单位:新疆金戈予能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新疆新星市新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二号办公楼
联系人: 冯虎
联系电话:13917723525
2.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疆寰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头屯河区)爱地科创中心1005室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17630729767
电子邮箱:1625092747@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新疆金戈予能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