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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师柳树泉农场历史遗留砂石料 拍卖公告

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受第十三师柳树泉农场农业和林业草原中心委托,组织对第十三师柳树泉农场历史遗留砂石料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人、交易平台、拍卖人

(一)委托人

名称:第十三师柳树泉农场农业和林业草原中心

地址:新疆哈密市柳树泉农场综合办公楼

(二)交易平台

名称: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https://ggzy.xjbt.gov.cn

(三)拍卖人

名称: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乌鲁木齐市城北大道1299号乐天孵化园南区G12幢

二、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第十三师柳树泉农场历史遗留砂石料

地理位置:柳树泉农场历史遗留砂石料堆由两个区域组成,北区位于柳树泉农场委员会驻地西北约13.5km处,南区位于柳树泉农场委员会驻地西北约4km处。具体位置如下:

序号

经度

纬度

X

Y

备注

1

92°46′00.65″

43°09′11.66″

4779770.167

31481035.781

北区

2

92°46′05.61″

43°09′11.67″

4779770.167

31481147.942

3

92°46′05.63″

43°09′06.82″

4779620.466

31481147.942

4

92°46′00.67″

43°09′06.81″

4779620.466

31481035.781

面积

16790.5m2

9

92°49′58.49″

43°04′59.14″

4771964.763

31486394. 847

南区

10

92°50′07.26″

43°04′55.87″

4771863.368

31486592.213

11

92°49′59.99″

43°04′45.46″

4771542.391

31486427.315

12

92°49′51.11″

43°04′48.51″

4771636.985

31486226.455

面积

80917.7m2

总面积

97708.2m2

总方量:91823.7立方米

拍卖起始价(人民币):贰拾捌万玖仟捌佰零叁元整(¥289803元)。

增价幅度(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1500000元)。

三、竞买人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营利法人。

(二)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三)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

(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

(五)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六)需具备与竞买标的相匹配的资金实力。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相关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无违法记录。

四、交易方式及拍卖时间、地点

(一)交易方式:线上拍卖。

(二)公告与展示时间:2025年5月21日至2025年5月27日。

(三)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四)拍卖会时间:2025年5月2816:00(北京时间,下同)。

(五)拍卖会地点: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xjbt.gov.cn)

注:竞买人应在拍卖会开始之前,持办理好的CA或标证通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网参与线上竞拍。

五、申请报名的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5年5月2110:00至2025年5月2719:00止。

(二)报名方式及网址

名方式:线上报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兵团)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http://ggzy.xjbt.gov.cn)首页--市场主体登录--用户名登录--产权交易--网上报名,进行网上报名、上传报名资料。

(三)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申请人竞买登记表(原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原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4.竞买申请书(原件加盖公章);

5.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办理(加盖公章);

6.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注:报名材料须加盖公章,按要求上传清晰的PDF格式文件。

(四)资格确认

意向竞买人线上提交报名材料,经拍卖人审核,符合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的,意向竞买人可获取和签订拍卖文件及相关资料,并与拍卖人线下签订《竞买协议》等文件后取得竞买资格,成为竞买人(如有提供虚假材料和不实承诺等情形的将被取消竞买资格)

(五)竞买保证金的处置:竞买人成为竞得人时应按规定或约定足额缴纳转让款、拍卖佣金等费用并与委托人签订《转让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竞买人(包括竞得人)有违约行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

1.本次拍卖采用线上公开竞价拍卖,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拍卖成交后的竞得人,须与委托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3.结果公示:拍卖结果在相关网站公示3日。

4.自结果公示结束之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须与委托人签订《转让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竞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风险提示

1.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重大调整的,委托人和竞得人应按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2.竞得人须在与委托人签订《转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将全部标的物转运处理完,标的物的运输、人工、机械、加工等一切转运费用由竞得人承担。转运期间,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认真履行生态保护、相关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竞得人转运和加工期间,因过失或意外造成自身、委托方及第三方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及安全责任,全部由竞得人承担,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次拍卖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应自行到标的物所在地踏勘,费用自理。意向竞买人一经提交报名申请,即表示对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已经了解并自愿全部承担。

4.拍卖成交后,竞得人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转让款、拍卖佣金及相关费用。

八、异议处理方式

在《转让合同》签订前,对拍卖过程中产生的异议,由拍卖人予以澄清。在《转让合同》签订后产生的争议,按合同约定执行。

九、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一)竞买人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并按照公告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得人违约,竞得结果无效,并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经济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委托方有权不再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

1.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及不能如期按规(约)定缴纳拍卖佣金及相关费用的;

2.在拍卖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因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委托人签订《转让合同》的,或者拒绝签订的,或签订合同后,未按照合同约定缴纳转让款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的;

4.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其他事项

(一)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竞得人在规(约)定时间内,与委托人签订《转让合同》。按照《转让合同》约定缴纳转让款后,竞得人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转运、使用该标的。

(二)本拍卖公告相关信息同时在公告中相关网站发布。拍卖信息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请意向竞买人密切关注。

(三)本次拍卖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文件。其他未尽事宜,由拍卖人负责解释和通知。

(四)竞得人需履行本次拍卖历史遗留砂石料周边矿坑生态修复义务,并承担费用(具体位置由第十三师柳树泉农场农业和林业草原中心指定)。

(五)本次拍卖转让事宜可浏览:

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政府门户网(btnsss.gov.cn)

2.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ggzy.xjbt.gov.cn)

3.新疆矿业网(http://www.xjgyky.com)

(六)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991-4846078    郭女士 18690817790

张女士 18690206277  

监督电话:杨先生 13899352968

第十三师柳树泉农场农业和林业草原中心            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5月21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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