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招标信息 > 招标公告 >   正文
第十三师新星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二标段)二次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十三师新星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项目编号:E661300400125019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师发改2025〕9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专项债,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潜在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十三师新星市

3建设规模:新建保障性住房9栋及基础配套设施,共计建设646套保障性住房,本次新建建筑面积为36853.07㎡。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可领取文件主体身份类型

E6613004001250192004001

第十三师新星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二标段)二次

新建5#楼、6#楼(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变更、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内容)。

施工单位

、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资质条件: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履约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财务要求:申请人须提供2022年-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全套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如不能完整提供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现有的财务审计报告并附情况说明加盖申请人公章);

4.申请人业绩要求:申请人近三年(2023年5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交(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完成的类似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不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的复印件、施工合同原件的复印件、交(竣)工验收报告原件的复印件)。

注:上述证明材料无纸质版原件的须提供电子版打印件。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且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由企业承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施工项目);

6.信誉要求:6.1企业在3年内(自2023年51日起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没有出现关、停、并转等不良经营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况;6.2企业在3年内(自2023年51日起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明确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通报、通知及行政处罚且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时仍在有效期内的;6.3企业在3年内(自2023年51日起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没有谋取及骗取中标记录被通告处罚,没有因严重违约而解除合同,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收到相关部门处罚等问题;6.4企业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查询报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失信惩戒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的形式,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即通过资格预审。

五、投标须知

:申请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领取时间:2026年5月10日00:00:00至2026年5月16日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2.领取方式: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免费领取资格预审文件。请各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以便答疑文件获取栏目。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5月20日10时30(北京时间)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三分中心(新疆哈密第十三师新星市黄田农场教导旅东路370号)。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八、其他说明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 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400-998-0000;0991-8844613。

、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政务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902-2501080

监督部门地址:第十三师新星市黄田农场教导旅东路304号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第十三师新星市五星大道东路123号

联系人:冯磊

电  话:0902-2565339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红星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址:第十三师新星市创业孵化中心四楼西侧

联系人:郑巍、任韬韬

 话:1869024598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