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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师红星二场城镇供水工程(一标段)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第十三师红星二场城镇供水厂项目(一标段)(招标项目编号:E6613004002260566),已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发改〔2026〕10号、师发改〔2026〕36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地方财政资金。招标人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红星二场城镇管理中心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潜在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十三师红星二场

3.工程规模:新建地表水取水首部1座、渠道进水前池1座,新建输水管道30.723km,配套调流调压阀井9座,减压池9座、进排气阀井33座。 (设计图纸、预算编制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第十三师红星二场城镇供水厂项目(一标段)

新建地表水取水首部1座、渠道进水前池1座,新建输水管道30.723km,配套调流调压阀井9座,减压池9座、进排气阀井33座。 (设计图纸、预算编制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条件: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等级及范围: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在本次投标期间未发生被有关部门暂扣情况。

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及等级:具备市政公用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由企业承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施工项目)。

4、业绩要求:近三年(以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时间为准)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不得少于1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是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候选人公示(或中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或同时提供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证明文件。

注: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者“项目所在地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为准”;未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者“项目所在地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或中标结果公示)或建设单位依法直接发包的建设项目,须提供施工合同原件的复印件、施工许可证原件的复印件、交(竣)工验收报告原件的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无纸质版原件的须提供电子版打印件。

5、财务要求:近三年(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等(新成立公司如不能完整提供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现有的财务审计报告并附情况说明加盖申请人公章)。

6、信誉要求:

6.1企业在3年内没有出现不良经营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况。

6.2企业在3年内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明确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通报、通知及行政处罚且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时仍在有效期内的。

6.3在3年内没有谋取及骗取中标记录被通告处罚,没有因严重违约而解除合同,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等问题。

6.4企业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失信惩戒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8、其他说明: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9、其他要求:申请人在中标后须在兵团建筑业监管信息化工作平台完成注册备案报送(http://49.119.98.70:8025/dtjg/frame/xjbtbasedata/newbasedatazh/pages/default/publicity.html)。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的形式,邀请通过资格预审的所有申请人参加投标。

五、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六、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6年09月26日00:00至2026年09月30日23:59

2.领取方式: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领取资格预审文件。请各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答疑文件获取栏目。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06日10:30:00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三分中心(第十三师新星市黄田农场教导旅东路370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八、其他说明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400-998-0000;0991-8844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政务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部门地址:第十三师新星市黄田农场教导旅东路304号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902-2501080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红星二场城镇管理中心

地    址:第十三师红星二场城镇管理中心

联 系 人:闫学春

电    话:15352661704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正元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密市伊州区大营房百花路行政服务大厅三楼 

联 系 人:孙佳玉、张加会

电    话:17590538528、17799678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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