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红星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星城开公司”)是新疆新星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红星城开公司作为城市开发建设和产业项目投资运营主体,承担城建及产业项目市场化融资、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城市资产运营和优势产业培育和产业转型升级等职能。为满足红星城开公司及各子分公司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竞聘管理人员,公告如下。
一、竞聘岗位、职数
具体竞聘岗位如下:
(一)新疆红星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1.财务稽核部:部长1名;
(二)新疆红星综合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1.高层:副总经理1名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新疆红星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竞聘职数及岗位任职资格条件》(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能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各项决议,对企业忠诚。
2.具有较好的职业精神。能够认同并积极践行公司企业文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勇于担当,团结合作,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3.具有竞聘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较强的业务水平,以及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
4.具备相应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够坚决果断处置突发事件,有事业心和责任心。
5.具有相关学历或文化程度,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技术等级证书可优先考虑。
6.特别优秀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资格条件
详见(《新疆红星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竞聘职数及岗位任职资格条件》附件1)。
三、竞聘程序
(一)发布竞聘方案。2025年6月30日—7月6日。
(二)登记报名。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电话、现场等报名方式。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应明确是否愿意服从组织安排,作为组织调配参考。报名者应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填写好的《新疆红星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及各子分公司岗位竞聘报名表》(附件2)、《新疆红星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及各子分公司竞聘上岗报名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3)及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能证明个人能力资历的其他材料和主要工作业绩证明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竞聘演讲稿、近期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等材料电子版发邮箱3077261264@qq.com。(邮件主题标注“应聘单位职位+姓名+手机号码”)
3.联系人:徐女士19990258242,杨女士18703051692。
(三)资格审核
按照基本条件、任职资格和职位职责要求,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任职证明等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提交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及其他违法违纪情况的,即取消资格。经领导小组资格审查,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工作人员将以电话和邮件形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对未通过初审的竞聘人员,不另行通知。
(四)竞聘面试
竞聘面试采取竞聘演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竞聘演讲稿(报名时上报)的主要内容包括竞聘者近年来的主要工作业绩,需要列出具体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效果,对竞聘职位的认识,如果竞聘成功,准备如何工作,达到怎样的工作目标和效果。答辩采取“一问一答”的方式进行,每名竞聘者答辩问题不少于3个。竞聘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竞聘演讲和答辩权重为30%和70%。
(五)确定候选人
评审组将面试情况报竞聘领导小组。多人竞聘一个岗位, 按照分数的高低取第一名上报领导小组,但定性评价“同意任职”票数低于三分之二的,不予上报。若只有一个人竞聘的岗位,综合评分在80分以上的报领导小组,但定性评价中“同意任职”票数低于三分之二的,不予上报。竞聘领导小组根据上报情况,提出候选人人选,并对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背景调查
通过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查阅档案、调阅资料、电话访问、走访等形式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及廉洁等情况,考察对象一年内被考察过,可以直接运用考察结果,最终形成考察报告,上报竞聘领导小组,由竞聘领导小组提出拟任人选,提交公司相关会议审定。
(七)公示及聘用
拟聘任人选要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重大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于公示期间反映的任何问题线索,第一时间由党群工作部及时办理,提出结论性意见。本次竞聘的岗位聘期为三年,聘任期间享受聘任岗位相应待遇,每年度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立即解聘,解聘人员给予重新安排合适的岗位,不再保留竞聘的职级待遇。
(八)报到上岗
拟聘人员按规定时间,凭相关证明到新疆红星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报到。
(九)回避原则
评委中与竞聘者有近亲属或血缘关系的,实行回避。
四、聘期及薪资待遇
(一)此次通过竞聘进入公司的新员工: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录用。
(二)新入职员工按公司薪酬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竞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及时公布进展情况,接受监督。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对竞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审查、考试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或取消录用资格。
监督举报电话:0902-2373867
附件:1.新疆红星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竞聘职数及岗位任职资格条件;
2.新疆红星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岗位竞聘报名表;
3.新疆红星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竞聘上岗报名基本信息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