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师市产业结构,经组织排查制定了《第十三师新星市2026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包括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44家、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5家、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3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40家和环境风险重点管控单位32家,现予以公布。
请各团场和经开区管委会对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加强监管,列入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企事业单位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环境管理及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特此通知。
十三师新星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