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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师新星市哈密长景商贸有限公司“8·21”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2025年8月21日16时58分许,二道湖轻工业园区哈密长景商贸有限公司自建蓄水池施工现场发生一起1人死亡、1人受重伤的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62.2万元。

事故发生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师市主要领导批示要求,成立了由红星一场、师市应急管理局、住建局、公安局、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星经济技术开发区单位和专家组成8·21”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进行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询问笔录、专家论证及综合分析,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以及防范措施和整改建议。现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基本情况

哈密长景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景公司”),成立于2020年115日,法定代表人郭连杰,注册资本2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9040MA78K85N8R,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地址为新疆新星市红星一场五连轻工业园区(已纳入新星经开区范围)。经营范围:非食用林产品初加工、煤炭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竹制品销售竹制品制造、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包装服务、木材加工、木材收购、木材销售、建筑用木料及木材组件加工、农副产品销售、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3年7月,企业通过法拍程序购得二道湖轻工业园区原鹏星管业厂区,同年9月搬迁至该厂区。

(二)发生事故建设项目情况

2025815日,长景公司企业法人郭连杰私自雇佣5名务工人员,利用厂区原有基坑(19m×6m×4.5m),在无规划、设计图纸,也未咨询过相关专业人员,未委托专业施工单位,沿四周砖砌体砌筑(370mm厚)时未设置任何构造柱、圈梁及拉结筋等建筑构造,且动工前未按《自治区房屋市政限额以下小型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新建规〔2024〕10号)规定,向红星一场二道湖镇或新星经济技术开发区进行信息登记的情况下,擅自进行蓄水池建设、墙体砌筑施工。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处置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5815日,开始施工,8月21日下午,现场未做任何支护措施和操作规程,2名工人正在基坑内现场搅拌砂浆,3名工人在基坑内搭设的简易脚手架上砌筑砖墙,挖掘机进行基坑填土作业,同时厂区内一员工正在进行洒水养护作业。16时58分许,在作业过程中,蓄水池长边墙体发生坍塌,致使池底1名作业人员党福林被砸伤,1名作业人员王响民被掩埋。

(二)事故救援情况

事故发生后,企业法人郭连杰现场拨打120急救和110报警,二道湖派出所收到警情后,将相关警情信息转红星一场、新星经开区、红星一场医院和1191710分许,事故救援力量陆续到达事故现场,开展事故救援工作。1719分许,红星一场应急管理和生态保护办公室向师市应急管理指挥中心报告事故情况。师市应急管理局接报后,立即分别向师市党委办公室、兵团应急管理局报送事故情况,并第一时间到现场指导救援,督促红星一场和新星经开区做好善后安抚工作。17时55分,受险人员党福林被救出,经现场医护人员初步诊断无生命危险,随即送往医院进一步治疗。1819分,掩埋人员王响民被救出,经120医护人员现场诊断已无生命体征。

三、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

(一)人员伤亡情况

1.死亡人员情况:王某某,男,汉族。

2.重伤人员情况:党某某,男,汉族。

(二)直接经济损失

经事故调查组初步分析统计,此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2.2万元。

四、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1.长景公司在蓄水池建设过程中,无设计,无施工图纸,违反《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55030-2022)强制性规定和《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的规定,建设过程中采用砖砌体结构,未设置构造柱、圈梁及拉结筋等必要构造措施,墙体砌筑未达到强度,违规在墙体外侧使用机械回填土和洒水作业,墙体无法承受深基坑回填土侧压力,组织管理缺失,公司未聘请专业技术人员,施工方案存在严重先天性安全隐患,施工过程失控,技术措施不到位,最终因超过承载力极限导致失稳坍塌。

(二)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企业负责人郭连杰及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对进场人员未经任何安全教育培训,无个人防护意识,违反砌体施工操作规程,缺乏必要的紧急情况下逃生知识。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哈密长景商贸有限公司21”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认定

(一)哈密长景商贸有限公司。未依法履行建设单位职责,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律意识淡薄,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在无规划、设计图纸,未咨询过相关专业人员,未委托专业施工单位,未对入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提供安全防护设施,砖砌体施工时未设置任何构造柱、圈梁及拉结筋等建筑构造,未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且动工前未按《自治区房屋市政限额以下小型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新建规〔2024〕10号)规定,向红星一场二道湖镇或新星经济技术开发区进行信息登记的情况下,擅自盲目蓄水池建设、墙体砌筑施工,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

(二)红星一场二道湖镇。督促事故发生企业落实安全问题隐患闭环整改不力,对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安全管理不到位,未发挥属地人民政府网格化巡查作用,未及时发现违法违规擅自开工建设行为并制止,对事故发生负有属地管理责任。

(三)新星经济技术开发区。落实《第十三师新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与属地团场产业发展共建共治共享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试行)》责任共担机制不到位,未对纳入新星经开区范围内的企业建设项目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对事故发生企业安全监督检查不到位,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流于形式,对事故的发生负有安全监管责任。

(四)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履行行业督导责任缺失,对房屋市政限额以下小型工程施工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宣传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安全督导责任。

六、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一)哈密长景商贸有限公司及其负责人郭连杰。建议由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

(二)红星一场二道湖镇。鉴于红星一场二道湖镇在事发前已检查并进行复查,企业仍未按要求整改。建议由师市安委会全师通报,红星一场二道湖镇党委向师市党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分管建设项目工作的场党委常委、副场长孙建亭向红星一场党委作书面检查。对项目建设负有巡查职责场城镇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人赵亚东,按照管理权限由红星一场党委进行处理。

(三)新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议由师市安委会全师通报,新星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向师市党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分管社会类投资项目施工安全工作的党工委委员、副主任祁帅向经开区党工委作书面检查。对项目建设施工安全监督检查的责任人李鹏翔,按照管理权限由新星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进行处理。

(四)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议由师市安委会全师通报,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向师市党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七、防范措施及整改建议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师市限额以下小型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防止类似事故发生,提出防范措施和建议如下:

(一)更好地统筹发展和安全。师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提高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强化风险意识、底线思维,切实增强“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扛牢安全生产的政治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要加强行业领域企业规范化管理,深入一线,抓细抓实安全监管各项工作,积极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切实把职工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为师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二)全面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师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和红线意识,进一步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夯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深入分析本领域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查找职工群众身边的风险隐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织密安全保障网,避免形成监管盲区,确保师市辖区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三)扎实开展限额以下小型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师市各团场、行业部门和新星经开区要深刻吸取21”生产安全事故的惨痛教训,坚决贯彻落实师市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新兴领域“谁靠近、谁负责”的要求,全面开展专项整治。由住建局牵头,各属地单位配合,立即对限额以下小型工程施工进行全面排查,其他行业部门在各自领域开展排查,建立完整数据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全面“过筛”,实行清单化管理,完善监管流程,彻查彻改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大“打非治违”力度,严厉查处、打击各类违反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积极防范化解在建项目安全事故风险。由红星一场二道湖镇和新星经济开发区联合组成专班,全力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四)加强极端天气建筑施工安全防范工作。一是加强巡查检查。对在建工程的临时设施、围挡、塔吊、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设备等重点部位进行拉网式排查,立查立改。二是强化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分类监管。要科学编制深基坑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严格执行论证和审查制度,施工过程严格监管,坚决杜绝无专人监护或无采取可靠措施的交叉作业行为。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切实加强政策法规的宣传和指导,强化风险意识,杜绝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全面增强作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应急避险技能,增强自我防护能力。四是加强应急值守。要密切关注天气情况,遇极端天气,多渠道提前发布预警信息和防范措施,督促指导建筑企业、项目提前做好防范准备,切实减轻极端天气带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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