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正值葡萄保花坐果的管护关键期,张某某正计划为自家葡萄园打药施肥时,甲公司总经理专程赴其所在区域,向包括张某某在内的种植户重点推广公司在售药肥产品,明确承诺该产品能有效保障葡萄保花坐果,助力提升收成。
张某某基于对宣传内容的信任购买并使用该产品,不料三天后,葡萄园便出现大面积严重落花现象。5月底,张某某第一时间向被告反馈问题,被告虽答复于26日沟通处理,却未采取有效补救措施,导致损害持续,一年的辛勤劳作与逾期收成化为泡影。药害时间发生后,张某某联合其他受损种植户多次与被告协商赔偿事宜,均遭到拒绝,无奈之下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法律救济。
为推动纠纷实质性化解,减少当事人诉累,哈密垦区人民法院黄田人民法庭特别邀请全国人大代表朱广兰全程参与案件调解工作。朱广兰充分发挥亲近群众、熟悉基层工作情况的天然优势,与承办法官紧密配合,搭建起双方平等沟通的桥梁。调解过程中,朱广兰与法官共同采用“清理疏导+法律阐释”的双轨策略:一方面结合种植户的实际经济损失与农业生产“时令性强、损失不可逆”的特殊性释法明理,耐心安抚张某某情绪,缓解双方对立态势;另一方面向甲公司总经理清晰解读相关法律规定,明确其产品宣传与实际效果不符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引导其正视自身义务与法律风险。最终,在人大代表与法官的共同努力下,双方成功“破冰”,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依法向张某某支付赔偿款,促成张某某撤诉,这起农资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此次纠纷的成功解决,不仅体现了黄田人民法庭在维护农户合法权益、保障农业生产秩序中的司法担当,更重要的是,为人大代表履行监督职能提供了新的实践平台。通过全程参与调解,人大代表既近距离监督了司法程序的公正开展,又切实深入基层帮助群众解决了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彰显了人大代表参与诉源治理、助力矛盾化解的重要作用,为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司法目标写下了生动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