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哈密垦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房屋出租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某因犯诈骗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令人震惊的是,这已是张某第四次因违法犯罪行为身陷囹圄,此前他曾先后因危险驾驶罪、合同诈骗罪等罪名三次被判处刑罚,却始终未能吸取教训,再次触碰法律红线。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在无房屋出租权限的情况下,通过网络租房平台、房产中介门店等渠道,对外发布虚假的 “优质房源出租信息”。在此期间,被害人李某、王某等6人先后被张某发布的虚假房源吸引。张某以“预付押金”“一次性支付季度租金” 等名义,分别从6名被害人处骗取租金共计20710元。待被害人支付款项后,张某便以 “房屋需要简单装修”“办理备案手续” 等借口拖延交付房屋,随后逐渐失联,手机停机、微信拉黑,让被害人彻底联系不上。意识到被骗后,被害人陆续向公安机关报案。办案民警通过调取监控录像、梳理资金流向、走访相关人员等方式,迅速锁定了被告人张某的身份和行踪,并将其抓获归案。到案后,张某对自己虚构房屋出租事实骗取租金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但涉案赃款已被其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和日常挥霍,未能将全部款项退赔给被害人。
法官提醒广大市民,在租房过程中务必提高警惕,务必核实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明、身份证明等材料,尽量通过正规、有资质的房产中介机构租房,并签订规范的房屋租赁合同,避免一次性支付大额租金。如发现被骗,应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法律的底线不容触碰,任何试图通过违法犯罪手段获取利益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本案的判决再次彰显了我国法律对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严厉打击态度,也警示所有公民:敬畏法律、遵纪守法,才是维护自身权益的根本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