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厘清法律关系 温情调解欠薪
时间:2025-11-19 13:07 来源:第十三师新星市 作者:哈密垦区法院

近日,哈密垦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劳动争议案件。该案中,被告以双方存在“欠条”为由主张系普通债务纠纷,承办法官通过精准释法析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据了解,李某于2023年3月至2024年5月期间在被告王某经营的加工厂务工,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离职时,王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李某出具欠条,载明“今欠李某工资60000元,于2024年12月前付清”。到期后王某未履约,李某多次催讨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调解过程中,王某辩称欠条系双方自愿签订,应按普通欠条纠纷处理,且目前无力一次性支付,请求降低金额并延长付款期限。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当即梳理案件核心争议点。针对王某的主张,法官明确释法:该欠条的款项性质为劳动报酬,并非普通民事借贷或买卖欠款,其基础法律关系是劳动关系,应适用劳动争议相关法律规定。同时,法官向王某阐明,拖欠劳动报酬不仅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若长期拒不支付还可能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另一方面也耐心安抚李某情绪,结合王某的实际经营状况,沟通合理的付款方案。

经过法官的法理阐释与情理劝说,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王某于调解当日向李某支付工资20000元,剩余40000元分5期按月支付,每月月底前支付8000元。王某当场向李某支付了第一笔款项,双方握手言和。

“原以为欠条纠纷就得按普通债务慢慢扯,没想到法官一下子就说清了法律关系,还帮我拿到了第一笔工资!”李某拿到调解书后高兴地说。王某也表示,会严格按照调解协议履行付款义务,今后将规范用工和薪酬管理。

此次调解不仅高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帮助企业明晰了法律边界。承办法官表示,针对工资欠条类纠纷,法院将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既要精准厘清法律关系、依法保障劳动者权益,也要兼顾企业实际困难,通过柔性方式化解矛盾,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