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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十三师新星市稳定林果业发展 促进职工增收的实施方案(修订)》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6-07-10 12:12 来源:第十三师新星市 作者:农业农村局

关于《第十三师新星市稳定林果业发展

促进职工增收实施方案(修订)

的政策解读

 

进一步提升师市林果扶持政策精准性与惠农充分激活产业发展动能,稳定林果产业发展、促进职工增收,师市办公室印发了《第十三师新星市稳定林果业发展促进职工增收的实施方案(修订)》(以下简称《方案》)。

一、长效发展林果产业促增收

通过持续优化种植结构、推广标准化生产、实施果树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开展科技示范引领、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创新生产经营方式、健全完善冷链物流体系、实施品牌战略,提升林果质量效益,促进职工稳收增收。

二、落实强农惠农扶持政策促增收

补贴范围:师市辖区依法从事林果种植的各经营主体。

二是补贴标准:(1新建果园及品种更新。对新建及更新建园的葡萄果园,经验收合格补贴2000/亩;对新建及更新建园的苹果、西梅、吊干杏、杏李、桃树、沙棘等果园,经验收合格补贴1000/亩;采用嫁接方式进行葡萄品种改良,经验收合格补贴300/亩。2)果树增施有机肥,经验收合格每3m³补贴50元。3)葡萄防雨减灾技术,经验收合格按照防雨设施实际造价的30%进行补贴。(4)林果机械化技术及装备,经验收合格后按照每台机械价值的10%进行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台。(5)葡萄架面提升改造,经验收合格补贴600/亩。(6)林果业保险试点,师市财政补贴30%。(7)林果节水灌溉,经验收合格补贴600/亩。

同一地块当年同时符合上述条件,15、第7不重复享受补贴政策;已享受同类补贴的,不重复享受本政策补助。

三是政策时限政策有效期202611日至20281231

四是奖补程序:师市农业农村局印发《第十三师新星市稳定林果业发展促进职工增收实施细则》,明确奖补程序和资金兑现。

五是资金保障:所需资金按照师市与团场(镇)、大营房城管委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清单,由师市各级分档按比例承担。

三、完善配套相应政策措施促增收

建立师级引导、团场主责联动机制,鼓励团场因地制宜制定本级配套扶持政策,形成政策合力

四、合理利用现有土地资源促增收

科学确定职工定额承包身份地面积、经营地果园租赁年限(原则上不超过10-15)和规范退耕还林政策,促进职工增收

五、加强务工技能培训促增收

加强林果职工职业技能培训,整合农业农村、人社、教育等部门的培训资源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宽就业渠道,扩大培训覆盖范围,提高农业产出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