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创新人才引进机制,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依法合规落实董事会对经理层成员选聘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新疆晶和源新材料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新疆晶和源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晶和源”),成立于2014年12月,位于新疆兵团第十三师新星经开区骆驼圈子工业园区,注册资本49657.3万元人民币,是集煤、电、硅及深加工有机硅产品等循环一体化企业,也是兵团重点产业链“链长”制骨干企业,主要经营硅、硅合金、硅冶炼炉料等的生产及销售。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与董事会聘用相结合原则;
(二)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三)坚持依法依规、科学规范原则;
(四)坚持业绩导向、市场导向原则;
(五)坚持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三、选聘岗位及要求
(一)选聘岗位
副总经理(生产)1名,副总经理(营销)1名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自觉践行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的治疆方略,坚定坚决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热爱国资国企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道德,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方式,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执业资格,具有较强的战略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和市场应变能力。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能力,拥有较强的执行力。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5)年龄原则在4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后,可放宽。
(6)特别优秀的条件应当德才素质突出、市场和职工认可度高,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关键时刻或者承担重大专项、重大改革等急难险重任务中经受住考验、表现突出、作出重大贡献;
②在市场开拓前沿、经营困难企业工作业绩突出;
③在其他岗位上尽职尽责、工作业绩特别显著;
④学历或职称远高于岗位要求。
2.任职资格及岗位职责
结合选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具体任职条件见《新疆晶和源新材料有限公司经理层选聘岗位及任职资格条件》(附件1)。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①凡有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企业相关管理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②在过往任职期间,因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导致安全、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出现严重亏损,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③个人有不诚信记录的;
④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适合担任企业领导人员职务的。
四、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主要程序包括:公布选聘职位、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确定考察对象、背景调查、核算总成绩、体检、递补、确定拟聘人选及公示、协商经营目标、聘用签约等程序。
本方案由晶和源公司董事会研究讨论,报上级公司审核通过后,委托新星人才发展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28日―2026年5月9日。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可
到网址下载相关资料。
报名的人员请将报名表、承诺书(签字扫描)、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报名表、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任职证明材料等扫描件发送至461057471@qq.com邮箱,邮件主题标注“应聘岗位+姓名”。
3.资格审查。按照选聘条件、资格和职位要求,由新星人才发展有限公司会同新星运营公司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任职证明等材料,按岗位具体要求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提交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及其他违法违纪情况的,即取消资格。
(三)笔试
采取闭卷形式,测试语言文字综合分析能力、数量关系的理解与计算能力、逻辑推理能力、基本知识、资料分析及判断能力等,满分100分,占权重30%,答题时间60分钟。
(四)面试
根据应聘职位,重点测试应聘者的沟通协调、计划组织、逻辑思维和临场应变等综合能力,以及与职位要求相匹配的专业能力。面试总分100分,权重占40%,面试内容包括演讲和现场答辩。
(五)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应聘者笔试、面试成绩总和由高到低依次排名,由面试评委提出考察对象候选人建议名单,由新星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并按照不少于3个工作日进行公示。
(六)背景调查
背景调查总分100分,权重30%。通过到原工作单位查阅档案、调阅资料、座谈、走访等形式重点考察入围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及廉洁等情况。经认定,同一职位所有考察对象均不符合任职要求的,可取消该职位的选聘。考察评议结果报领导小组审议。
(七)核算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得分x30%+面试成绩得分x40%+背景调查得分x30%,由高到低排序,形成应聘成绩汇总表。
(八)初步确认聘任人选
根据总成绩,由新星人才发展有限公司提出拟聘任初步人选,提交新星运营公司党委会研究,董事会审议。
(九)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招聘单位在与应聘人员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体检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应聘者聘用资格。
(十)递补
在体检环节之前,若有应聘人员不符合要求或主动放弃本次应聘的,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应聘人员,体检环节应聘人员只递补一次,后续环节不再递补。
(十一)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及背景调查结果进行任前公示。
(十二)聘任
任前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晶和源公司董事会履行聘任程序。
(十三)协商经营目标
由晶和源公司董事会与经理层成员协商工作责权、考核目标等相关事项。工作责权以招聘公告发布主要职责及职位要求为准;考核指标以公司下达的年度经营业绩指标为准。
(十四)聘用签约
在公示期间未发现有影响聘用情况的,由晶和源公司董事会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等相关法律文书。
五、管理和待遇
按照《新疆晶和源新材料有限公司经营班子薪酬与绩效管理办法》执行。
新疆新星人才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7日